为了预防、遏制和惩治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
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撑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达旗公安局反诈中心经过深挖扩线、溯追踪源,抽丝剥茧,从贩卖银行卡、电话卡人员的关系网入手,对涉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全面开展收网行动,“断卡”行动捷报频传。先后抓获2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5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人因违反《反电诈网络诈骗法》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共计没收违法所得7900元,罚款54000元。其余人员给予惩戒。
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达旗警方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为蝇头小利,触犯法律。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手机卡、银行卡 ,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反诈之路任重道远
总之请记住:
不明电话及时挂
可疑短信不要回
电信诈骗不难防
不听不信不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