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发布元宵节消费警示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为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合理饮食消费、合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消费者购买元宵(汤圆)前认真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密封完好,是否为无破损或无变形的产品,包装上是否标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净含量、保质期、标准代号等内容;在购买散装元宵时,一定要选择卫生条件好、证照齐全、信誉好的经营单位。观看其颜色外观是否新鲜、是否色泽洁白、有无杂点等。散装产品现场生产为佳。同时要注意质价相符,尽量不要购买价格过低的元宵,谨慎购买街边摊点的散装产品。

在购买为特殊人群特制的“无糖”元宵时,应看清产品配料中是否含各种糖类等可能导致血糖升高的成分。糯米属于高血糖指数食品,对于糖尿病人和高血脂患者,即便是无糖汤圆,也建议尽量少吃。另外,食用汤圆前可先吃些蔬菜或富含蛋白质的食物,有利于降低餐后的血糖反应。

同时,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保存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相关凭证、聊天记录及经营者基本信息。如果在消费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处理。也可在发生消费争议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站、小程序、公众号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