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庆杰、王彦春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
张作厚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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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孙庆杰、王彦春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因工作需要,免去:
张作厚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