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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家庭教育,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我知道,我的一辈子都毁了,我的当兵梦破碎了”这是一名系列拉车门盗窃案小磊(化名)在见到检察官后的第一句话。“他以前学习很好,还当班干部,这几年他越来越不听话,要是早听我的话,也不至于是现在这样的结果”小磊的母亲边哭边怪自己读书少,文化程度低,管不了孩子。母亲哭诉到一半,就被小磊喝止,母亲的话让他觉得不耐烦,一直以来,好赌的母亲除了哭诉就是打骂,父亲永远的忙碌不归家,见面也是非打即骂,无止境的循环,让小磊对这一切早已无限失望,每一次帮助“兄弟”一起盗窃的“义气”,盗窃后,挥霍时“兄弟”们的追捧,渐渐的让他迷失了自我。

小磊敏感而自卑,渴望被认同、被关注、被欣赏,检察官认为需要为小磊创造出一个“滋养性环境”——倾注父母的关爱与教育,给予外在积极评价和实践成长的机会,2022年7月,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对小磊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帮教,向小磊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提出多项重点监护措施。

“我们最担心的是父母坚持把自己放在教育者位置,用高高在上的姿态对犯了错的小磊说教”。在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时,父亲用笨拙的语言表达着他的父爱,“我只是想让家里过的更好一些,起早贪黑的跑车,想着多挣些钱,让小磊和他妈妈过的更好些。”小磊听着爸爸的话红了眼眶,在他的记忆里,不善言辞的父亲永远来去匆匆,自己的表现永远看不到,但只要在家发现自己的一点错处就只会一顿打骂。检察官通过科学的指导,不断打破小磊父母固有的教育理念和意识,通过科学指导,从调整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学习教养知识、改变教养方式等方便为其父母培养正确的亲子沟通方式,同时运用“优势视角”让小磊感受到自己被富足的接纳和尊重,帮助他正确认识自己在家庭的位置,认识真正的自己,提升价值感。同时,检察官还适时对小磊及父母进行法律普及及界限教育,帮助矫正小磊的行为模式。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是国家发展的后备力量,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就在前不久,仍在帮教考察期的小磊告诉检察官,自己成绩已经进入了年级前100,父亲换了岗位,更多的时候都在家里,经常和自己交流,越来越关心理解自己了,母亲也戒了赌,自己也深刻体会到了父亲工作的忙碌和不易…

2022年,《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就及时会同妇联、教体局会签《达拉特旗关于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任务,细化协作单位的工作内容及具体工作措施。建立“讲、引、访、连”四步走的工作模式,对于办案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职不当的,制定家庭教育实施方案,适时评估调整指导措施,对家境困难的未成年人,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同时联合妇联、教体局成立“家庭教育工作室”,多角度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较多、涉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情况,该院在达拉特旗白泥井镇成立了“白泥井未检保护站”,在站内设置了图书角、多功能活动区、心愿墙等,并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暑期开展“防溺水、放性侵”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切实为未成年人营造法治化的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针对辖区乡村困境儿童,完善了一站式案件办理、个案跟踪、心理疏导等工作,实现保护触角向基层延伸。除此之外,该院建立“1+N”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引入社会力量,组建44名讲师、32名志愿者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定期进行家庭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讲,扩大家庭教育辐射面,把科学育人的方法带到家长身边,切实为所有孩子创造“滋养性”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中国父母进入了依法带娃时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认真承担起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人们常说,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去治愈,没有完美的父母,只有不断成长的家长,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学校、社会的介入和指导,更关键的是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更是第一任老师,家庭有责任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今后的工作中,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共同解决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等突出问题,为“家事”解忧,为“国事”分忧。

供稿人:杨阳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