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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已由线下转为线上办理

11月16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更好落实助企纾困相关政策,市人社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已经由线下申请转为线上办理,有需要的市民可以通过自治区人社厅官网或者手机App进行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常住人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据悉,凡是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即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或者“内蒙古人社”手机App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通过登录自治区人社厅官网申请认定的步骤为:第一步申请就业创业证办理失业登记。网上申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就业创业→失业登记(无就业创业证需先申领就业创业证)→新增申报→填写上传材料→提交。第二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网上申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次登录需注册账号)→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新增申报→填写上传材料→提交。

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申请需首先下载“内蒙古人社”手机App,注册登录后,选择“更多”→“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进行信息填写上报,如未申领就业创业证进行失业登记,请先选择“失业登记及就业创业证申领”进行填报后,待失业登记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操作。值得提醒的是,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后,待旗县区审核认定后,电话通知认定结果。

此外,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按照要求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非本地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不同类别人员还需分别提供1、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失地农牧民需提供土地征用相关证明材料;3、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等证明材料;4、长期失业人员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