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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检察院出台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18条措施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警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近日,杭锦旗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全院干警新时代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和依法履职效能,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意见》出台之前,院领导班子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扎实开展调研,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措施,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具体行动。包含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正确选用导向、构建鼓励干事创业保护机制、提升实干本领等6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最大限度调动检察干警在履职中的主观能动性,确保干警在干事创业上真担当、会作为、有作为。

《意见》明确,要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鼓劲、待遇上保障、人文上关怀,正确处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的关系,坚持巩固经验做法与创新活动载体的关系,在免责上,切实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紧密融合,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负责与懈怠的关系。认为可以免责的,干警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工资、绩效、奖金、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意见》的出台,使全体干警形成了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尽其力,敢想、敢做、敢为的工作作风,在严守规矩中有所作为,在有所作为中严守规矩,既有畏也有为,奋力谱写杭锦检察工作新篇章。(伊日贵)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