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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核酸采样 鄂尔多斯警方拘留两人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杨 佳)10月1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公安局依法对两名冒名顶替核酸采样的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9月30日,鄂托克旗109国道木凯淖尔镇核酸采集点一组10人混检核酸检测结果中检出一名阳性人员(经查,阳性人员为路过木凯淖尔去往甘肃的人员,已在甘肃省接受疫情防控管控措施),鄂托克旗公安局迅速按照旗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对10名混检人员逐一开展疫情流调工作。当日23时许,民警在S216省道找到其中一名流调对象宁夏籍货运司机马某某,在流调过程中发现马某某为了图省事,节省做核酸时间,通过微信将自己的鄂尔多斯应检尽检核酸检测二维码发送给朋友崔某,并让崔某冒名顶替自己在鄂尔多斯区域内进行核酸采样。崔某已于9月30日9时驾车途经鄂托克旗109国道木凯淖尔镇核酸采集点时,使用马某某的核酸检测二维码冒名顶替马某某进行了核酸采样。

马某某、崔某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据此,鄂托克旗公安局分别给予两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段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