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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让内蒙古电商平台亮起来

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9月2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网络购物环境,该局于6月至10月与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目前行动第三阶段平台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据统计,目前全区现有电商平台26家(其中纳入此次“平台点亮”行动的平台有2家),全区平台内经营者1602户。开展“平台点亮”行动以来,全区电子商务平台共补亮执照418件、补亮许可证202件、完善或补亮规则84件,实现了“亮照、亮证、亮规则”的总体目标。“平台点亮”行动中,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引导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依法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其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同时,本次行动还督促指导平台集中清理伪造、变造、冒用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据了解,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网络经营主体资质检查和网络交易行为检查,全面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我区电商平台规范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机制建设,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