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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彦平决定逮捕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彦平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