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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鄂尔多斯来(返)呼人员最新要求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惠)8月3日,包头市在集中隔离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新冠病毒阳性人员,其同行人员核酸检测也为阳性。8月4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发现1名核酸初筛结果呈阳性人员。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8月4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公告,进一步加强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来(返)呼人员管控。

一、2022年8月1日以来有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旅居史的来(返)呼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有疑问可拨打呼和浩特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号码附后)。

二、2022年8月1日以来有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要主动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3天内开展2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

三、即日起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来(返)呼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扫码验码和测温,在入市第一关口进行一次免费核酸采样,即采即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

四、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政策将根据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疫情进展随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建议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 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