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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带女友吃海鲜只付塑料袋钱!判盗窃罪,拘役3个月

吃700多元的海鲜大餐

竟只花了一只购物袋的钱?

男子钻自助结账的空子

在某生鲜超市里多次逃单

然而霸王餐终究吃不长久

近日,南通崇川法院以盗窃罪

判处小张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小张(化名)带着女友去某生鲜超市

拿了三文鱼、榴莲等十样商品

直接到用餐区堂食

用餐完毕

小张称自己去结账,让女友去边上等待

随后,小张在自助结账时

仅支付了一只购物袋的费用

转身便打算离开

工作人员上前将其拦截,并立即报警

公安调查发现

在此前的一个多月内

小张用同样的方式“逃单”4次

总计人民币2152.1元

他每次都消费三文鱼、车厘子等商品

最后仅支付垃圾袋或塑料袋的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

小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在消费后逃单,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辽沈晚报综合现代快报、长江视频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