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宏武决定逮捕 2022-07-13 15:18:50 新华网 0 新华社北京7月13日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宏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宏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