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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房客欠租4年,董先生一家很发愁!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杨佳)7月10日,呼和浩特市的董先生给北方新报正北方网打来热线电话反映,5年前,他姐姐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天骄花园附近的一套临街简易二楼租给一位男子开网吧,对方支付了1年的房租后开始经营。后来,因为生意不好,此人将网吧关闭,锁上大门,但是未将屋内物品搬走。而且,网吧至今锁门,再也没有向董先生及家人支付过房租。

对此,董先生多次催促对方,要么支付这些年的房租,要么赶快搬走腾房,但是对方就是不搬,干脆让董先生去法院起诉。无奈之下,董先生也曾报过警,但是对于这种民事纠纷,警方调解无果,也是无可奈何。

对于董先生的遭遇,内蒙古蒙晟睿律师事务所的秦广丽律师表示,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董先生可以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如果承租人既不缴纳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过催告后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2.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董先生还可以在法院或者公证处等具备法律资质的第三方见证下,打开房屋,将屋内物品清点封存后妥善保管,先行继续使用自己的房屋,待对方支付剩余租金或者违约金后,将物品返还对方。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