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白彦花派出所民警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7月9日19时许,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白彦花派出所民警值班期间接到报警人电话称:“在白彦花良种场附近农田里发现鸟类动物一只,躺在地里不动,看起来比较虚弱。”经派出所民警了解,报警人不了解该动物的习性,出于保护将动物带回家中并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认出被救助鸟类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白鹭”。因天气炎热,民警迅速将其送到乌拉特部落,开展救治工作,同时积极联系林业部门。白鹭又称鹭鸶,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白鹭天生丽质,身体修长,它们有很细长的腿、脖子及喙,脚趾也是如此。市民们普遍认为,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村民发现野生动物后没有擅自处理,能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这得益于保护环境的广泛宣传,也从侧面反映出村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断增强。(奇力格)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