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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对象公布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一轮巡视将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改革办)、自治区党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农牧厅、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自治区研究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等24个机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记者  白丹)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