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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构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

6月15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年来,全区积极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保护工作体系,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强化部门履职,协同配合,做实做细“六大保护”各项重点任务。着力构建家庭保护支撑体系,积极推进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积极引导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大力提升学校保护能力,建立并完善教育资助体系,2021年累计资助基础教育阶段学生329.55万人,资助金额25.68亿元。不断筑牢网络保护防线,开展“清朗”“网上扫黄打非”等一系列网络专项整治行动。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确保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合理降低未成年人就医负担。强化司法保护力量,成立34个少年法庭,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凝聚社会保护合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20余个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全区100余家科普基地、117个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据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民政厅副厅长高建华介绍,下一步内蒙古民政厅将不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合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加强覆盖六大保护的配套制度建设。

[责任编辑:朱国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