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地点: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原金桥污水处理厂西侧
5、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日处理能力3万m3/d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包括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泥处理系统两部分。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含除氟流程和除有机物流程,其中除氟处理流程包括混合反应、两段多效澄清池;有机物处理流程包括细格栅及曝气沉沙池、预臭氧接触池、生物池及污泥泵房、二沉池及集配水井、多效澄清池、二次提升泵房、预臭氧接触池及废水储池、曝气生物滤池、加炭澄清池、滤布滤池、回用水池等。
6、占地面积:本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44348m2(约 66.50 亩)
7、工程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为 30105.50 万元。
8、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42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技术
人员30人,辅助生产人员7人。本项目年运营365 天,四班三运转制,年工作8760h。
9、建设期限:2022 年 4 月-2024 年 12 月。
10、服务范围及对象:金桥工业污水厂主要解决现况金桥污水处理厂范围内的工业污水,主要服务范围为工业二区。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内容主要有场地平整、土方挖掘、原料及施工废弃物运输、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扬尘、废水、固废以及施工噪声等。经采取定期洒水、设置防风抑尘网、施工废弃物及时清除等有效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①废气:
a恶臭
根据其它采用类似工艺的污水厂分析,确定恶臭的产生位置主要为预处理部分(格栅、提升泵房、沉砂池)、生化池以及污泥处理系统(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单元。上述构筑物散发的恶臭污染物主要为H2S和 NH3。本项目各污染源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统一进行处理(收集效率90%),本项目臭气处理采用“臭气→收集系统→引风机→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排放”工艺对异味气体进行处理。
根据设计资料和类比其他污水处理厂(采用相同除臭工艺)可知,该方式根据工况和气象条件的不同,恶臭气体的整体去除效率为90%。
.油烟废气
产生的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油烟净化效率要求至少达到90%,
②废水:生活污水、反冲洗废水、脱水机冲洗废水,全部纳入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至什拉乌素河。
③固废:妥善处理。
④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设消音器、设减震垫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荣主任
联系电话:15048356260
四、评价单位概况
评价单位:内蒙古智联明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76号绿地新都会A4号楼5层507室
联系人:宋晓芳
电话:13948106711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如下网址附件1
https://pan.baidu.com/s/1nU-k_fokoEFpfkCdsicGFQ?pwd=ud20
提取码:ud20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附件2;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U-k_fokoEFpfkCdsicGFQ?pwd=ud20
提取码:ud20
八、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呼和浩特市金桥城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