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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巴彦浩特这两处公厕又遭“黑手”!

新闻回顾:公厕是文明的尺度,是城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居民生活、净化和美化城市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巴彦浩特升级改造了一批公厕提升城市形象,然而,这些基础公共设施却屡遭某些不文明居民的恶意损毁与破坏,给城市文明抹黑,让人心疼。

5月22日,位于巴彦浩特环城北路公园东路交汇处的水冲式公厕洗手池上方镜面与工具储放间的门玻璃碎裂,地上还散落着“肇事者”遗留的一地碎酒瓶和几枚钢珠;5月24日,位于苁蓉佳苑小区门口的组装式公厕门把手遭到人为破坏,部分蹲坑无法使用。

阿左旗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工作人员王中告诉记者,2022年初至今,巴彦浩特城区内先后有20余间公厕遭到人为破坏,其中常损坏的设施有水龙头、洗手池、照身镜、隔板、门等,即使环卫中心公厕维护队常态化组织干部职工义务开展损坏公厕维修工作,但维修配件、材料费用依然高达6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相关规定,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组织除责令其恢复原状外,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环卫中心已对两处损坏的公厕设施进行了修复,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任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