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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一男子4年5次酒驾被查 声称不怕交警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张弓长 通讯员 陈月萍 徐向鸿)6月3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从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一名男子无证酒驾被查后,还声称不怕交警。执勤交警随后发现,这是该男子4年内第5次因无证酒驾被查。

据介绍,5月6日21时36分许,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执勤民警在乌海市乌达区一住宅楼路口附近路段夜查,一辆黑色小轿车在交警示意接受检查时,并没有停车,反而驾驶车辆快速驶离,执勤民警立刻呼叫下一个路口警力将其拦停。

在驾驶人打开车窗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驾驶人浑身酒气、神情恍惚,涉嫌酒后驾驶,期间该驾驶人自称“当天心情不好,在车里喝的酒”。交警当场戳穿了他的谎言,告知其交警一路跟随,他根本没有在车里喝酒的时间,随后将该男子带至大队进行询问并教育。他终于如实供述,是在一家火锅店喝的酒,然后酒后开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在此期间,该男子还自称和交警是“老熟人”了,“已经三四次醉酒驾驶了,也不怕你们了”。交警仔细一看果真是“老熟人”,原来驾驶人刘某加上这一次确实已经是第三次醉酒驾驶被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查获。

2019年5月,刘某因醉酒驾驶被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查获,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2mg/100ml,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2020年9月,又因醉酒驾驶被乌海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乌达大队查获,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最终被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五日,并处罚金2000元;2022年5月6日,距离2020年9月11日醉酒驾驶时隔不到两年,再次因为醉酒驾驶被查。

接下来,民警在对刘某进一步调查时又发现,从2018年5月2日开始,除有上述3次醉酒驾驶经历外,刘某还有两次饮酒驾驶被查。因刘某屡次被查仍不悔改,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