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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

截至5月25日,我市仍有144家小微企业未提交不动产登记费退费申请手续,根据相关要求,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发布公告,请这144家符合退费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自2020年12月2日起通过电话催告、微信通知、邮寄退费函等方式,多方查找联系小微企业,积极清退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目前,仍有144家小微企业未提交退费申请手续。

为方便快速退费,请相关企业自即日起30日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缴费票据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至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将相关材料拍照(扫描)发送至邮箱bdcdjtf@163.com,办理不动产登记费退费手续,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471—4102296咨询具体事宜。

[责任编辑:赵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