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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案款智能监控平台”上线运行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5月27日,内蒙古高院自主研发建设的“案款智能监控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是内蒙古法院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监督管理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内蒙古法院执行工作信息化、案款监管智能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案款智能监控平台”主要包括四大功能:一是实时监控案款到账,主动提取法院扣划、被执行人主动缴纳等案款的到账信息,自动提醒执行法官将符合发放条件的案款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发放,为执行指挥中心监督、管理执行案款提供智能化抓手。

二是实时监控司法拍卖保证金、法院之间往来案款到账,对未及时认领竞拍保证金的执行案件发出预警、进行督办,改变以往人工核对到账款项所对应执行案件的操作模式,针对竞拍保证金、法院之间往来案款提供智能匹配认领功能,降低人工操作时间成本。

三是抽取延期发放案款、提存案款的业务操作记录,核查具体执行案件是否符合延缓发放、提存条件;记录抽检结果,支持对不达标法院进行通报,对具体执行案件进行督办。

四是实现可视化监控指标,对多项执行指标进行统计排名,为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提供抓手,强化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三统一”职能。

“案款智能监控平台”的上线运行,是彻底解决款项混同、边清边积顽疾的重要步骤,是有效解决截留、挪用案款顽疾的主要抓手。“案款智能监控平台”上线运行后,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案款超期发放、违规办理延期发放案款和提存案款等情况的产生。同时,内蒙古法院全面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水平,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置案款管理专员,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收发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加强执行案款到账、发放环节的执行公开工作,主动向当事人告知案款到账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执行案款更加清晰透明,确保案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