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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政务服务线解群众急难愁盼

近日,乌兰浩特市市民白先生致电兴安盟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问题:他雇佣的装修师傅进入小区,物业公司要求他支付20元的人员出入证费用,虽然如今已经返还费用并开具证明,但他认为已构成乱收费行为。除此之外,物业公司还向他收取了装修基金2000元左右。如果不交费用,就不允许装修,也不给他钥匙,所以他只能按照物业要求交费。白先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检查物业公司行为是否违规。

热线工作人员接单后,按照白先生提供的小区及物业名称,将工单转派至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委派办事处物业办核实处理。城郊办事处立即组织专人核查相关问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该物业公司确实存在要求业主办理出入证、收取20元工本费的情况。办事处物业办已责令该公司全额返还给业主,并告知该公司,如再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将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目前,该款项已全部返还。至于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的行为,不属于违法乱收费行为。依据(兴建办发{2012}184号文件《兴安盟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九款规定:为规范业主的装修行为,控制违章装修,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无违章的及时返还。办事处物业办工作人员随即将核查情况如实告知白先生,白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记者 王越)

[责任编辑:任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