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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为职工撑起“保护伞” 10.8万多人次从中受益

5月1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22年度(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新闻发布会。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开展3年来,年度参互人数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年度增长率保持在15%以上,全区有10.8万多人次从中受益,申领次数最多的达到40次,补助金额最高达34.54万元,切实减轻了许多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呈现出“工会全面宣导,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大力支持,会员广泛受益”的良好局面,逐步成为自治区总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又一亮丽品牌。

据介绍,2022年,内蒙古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开展两个项目,分别为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和女性馨康互助保障,本年度活动入会工作已经开始,12月10日结束。今年开展的活动继续为参加住院医疗互助活动的每名会员补助10元。截至目前,自治区总工会已投入近5000万元助推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发展壮大。

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凡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每人每期交纳100元互助金(含自治区总工会给每名会员补助的10元,个人实际交纳90元),均可成为本会会员。活动采取团体会员制,由所在单位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加,不接受个人单独参加。同一单位参加活动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的75%(含)。参互职工住院统筹内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等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分段按比例补助报销,最低不少于200元,一个互助期内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女性馨康互助活动:今年新开了“女性馨康互助保障”项目,凡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在职女职工或参加互助保障在册的男职工配偶均可参加。本活动会费标准为35元/份,每个互助期为一年,每人限交一份,一年办理一次。参加女性馨康互助保障活动后,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首次确诊患有所列的13类女职工特殊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按照规定可分别领取1万至3万元的互助补助金和其他慰问金。活动初衷在于关爱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缓解因患特殊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提升广大女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工会真正成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的知心人、贴心人、娘家人。

据呼和浩特晚报记者了解,内蒙古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开展3年来,进行了两次政策优化调整。第一次的政策调整内容主要是提升了1万元以下报销比例;出台了最低补助金额规定(200元);制定出台住院补贴制度;将3种门诊慢性病纳入住院互助保障范围等。

今年针对住院医疗互助进行了第二次调整,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政策优化调整:一是为了普惠会员,提升了各分段报销的比例:由原来自付部分在0至10000元(含)的,按40%比例补助,调整为自付部分在0至3000元(含)的,按40%比例补助;自付部分在3000元(不含)至5000元(含)的,按50%比例补助;自付部分在5000元(不含)至10000元(含)的,按60%比例补助。由原来自付部分在10000(不含)元至100000元(含)的,按70%比例给予补助,调整为自付部分在10000元(不含)至50000元(含)的,按70%比例补助;自付部分在50000元(不含)至100000元(含)的,按80%比例补助;100000元以上的按100%比例补助。也就是为提升普通住院会员的补助力度,增加了报销区段,提升了报销比例,由原来的3个区段增加为6个区段,分别提升10%至20%的报销比例。二是为了解决因大病致贫致困的问题,提高了报销金额上限,由之前的25万元提高到了50万元。三是为了解决会员报销时间紧的问题,延长了活动报销时限,由原来出院结算后的90天变成本单位保障期结束后的90天,为大家申领报销提供了宽裕的时间。(记者 刘芳)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