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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明安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

为加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工作,增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     

会上,明安司法所所长主要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重点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销假制度、集中学习、自身行为等方面做全面讲解;同时,结合明安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要求矫正对象在今后的矫正期间内,一是要认真学习、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监督,顺利渡过矫正期;二是要认清形势,摆正自身位置,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摒弃不良行为和习惯;三是要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社会的恒心,严以律己、遵纪守法,争取早日解矫。

通过此次集中教育学习,端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态度,提高了他们悔罪改过意识。学习结束后,他们纷纷表示,将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加强自我监管,摒弃不良习惯,变“要我改造”,为“我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用感恩之心回报社会。

(梁慧)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