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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实璟峯汇业主樊先生:晟泰热力公司不作为,立夏的天气怎么检测供热问题?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郑慧英)4月27日、28日,北方新报正北方网分别刊发了消息《秋实璟峯汇业主樊先生:两个阴面卧室供热温度不达标》、《供热温度不达标,樊先生有权要求退热费吗?》,对呼和浩特市秋实璟峯汇业主樊先生向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反映从2016年入住到现在,家里两个阴面卧室多年来温度一直不达标的问题进行了报道。负责小区供热的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武部长表示会尽快派人上门查看,但是直到供暖期结束,供热公司仍未派人上门查看,樊先生家暖气不热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

3月29日,根据樊先生给记者提供的一张供热公司上门测温记录的照片可以看到,测温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18日,阴面卧室温度均为16.7摄氏度。

针对樊先生的诉求,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樊先生与晟泰热力公司之间形成了《供热服务合同》关系,樊先生作为用热人缴纳热费,晟泰热力提供符合标准的热力。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采暖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而实际上阴面卧室温度均为16.7摄氏度,并未达到法定标准,因此,樊先生有权要求晟泰热力退还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期间的热费。

5月9日,樊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供热公司仍然没有解决他家阴面卧室供热不达标的问题,为此他已经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了反映,反映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不作为的问题。记者看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给樊先生的回复短信:樊先生反映的供热单位不作为的问题,相关部门表示已经办结。随后,记者向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与供热公司联系了解情况。

樊先生告诉记者:“我是在供暖期反映家里暖气不热的问题,可热力公司直到供暖结束也没到我家实地查看不热的原因。我家供热温度不达标的问题已经近10年了,期间多次向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反应过,但始终没有解决。今年最过分的是,说好的上门查看,结果直到供暖期结束,热力公司也没有人来过我家,这明显就是供热公司不作为!”

樊先生告诉记者:“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后,9日下午,内蒙古晟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武部长联系到我,说晚上带技术人员到我家实地查看。但是,现在已经立夏了,供暖期也已经结束了,我不知道是否能检测出具体不热的原因。”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