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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呼和浩特市本级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有变化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从5月起,呼和浩特市医保服务大厅窗口不再受理市本级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该项业务可网上自助备案或由旗县区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网上自助备案需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实名注册登录进入,选择“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参保地选“内蒙古自治区”,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和备案类型,据实填写后点击“开始备案”;仔细阅读“自助开通告知书”,并点选“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认真填写申报信息,“*”项目为必填项,“是否办理转诊手续”和“是否急诊”选择默认“否”;认真阅读并核对“个人承诺书”内容,点击“开始签名”,签字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再次点击“提交备案”,提示“服务开通成功”即可;可以在“异地就医”页面下的“备案记录查询”功能区查询自助开通明细。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中“亲情账户”绑定父母、配偶和子女,并选择“为他人备案”选项为他人备案。也可在“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为本人进行备案,可参照“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备案流程和方法自助完成备案。

参保人员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线上备案的,也可以前往旗县区医保经办窗口线下备案。呼和浩特市本级参保职工可就近选择呼和浩特市四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旗县参保职工到属地旗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需到所属旗县区办理。参保人员(或委托人)提供备案人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签写“个人承诺书”后即时开通。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最长为30天,网上自助备案的“自助开通开始日期”可最多提前5天(确保备案开始时间不晚于入院时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线上备案至少6个月,窗口备案至少3个月。线上备案达到选择时限后自动终止,线上和线下备案超过3个月之后自愿选择回本市就医的,可通过各旗县区医保窗口进行变更或终止。

备案成功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呼和浩特市本级参保职工到呼和浩特市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市四区参保居民前往所属区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5个旗县的职工和居民前往所属旗县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参保居民因发生跨省急诊抢救的,可在入院后7个工作日内向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电话备案(入院5日内应优先进行网上备案),自费结算的前往所属旗县区医保服务大厅手工报销;参保职工因跨省急诊抢救的应在入院5日内进行网上备案,并在异地直接结算,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备案的,呼和浩特市四区职工可拨打5181348电话备案,旗县职工电话联系所属旗县医保部门备案。(编辑 韩伟丽)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