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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朱中奎、赵海东、杨少清决定逮捕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27日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朱中奎、赵海东、杨少清决定逮捕。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朱中奎决定逮捕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朱中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西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中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海东决定逮捕

江西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赵海东(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海东决定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少清决定逮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少清(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少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