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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监管、法制化规范,内蒙古这样保护草原

“十三五”以来,全区草原植被盖度达到了45%,年均完成种草任务3000万亩,全区每年有4.04亿亩草原通过禁牧得以休养生息,6.16亿亩草原通过草畜平衡得以合理利用,140多万户的农牧民从中受益。

如何继续加强草原保护修复、加快发展草种业?4月2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对《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发布。

主要内容

《意见》涉及草原保护、修复、合理利用、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草原确权登记、产业发展、科技支撑、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等多个方面。

在总体要求上,将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始终坚持的原则。明确了2025年和2035年的工作目标,强调了内蒙古草原植被盖度要持续稳定在45%以上。

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明确了将生态保护红线内、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和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草原均需划入基本草原的要求,并将基本草原面积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

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

将严重退化沙化、不适宜放牧利用的中度退化沙化和其他需要禁牧的草原划为禁牧区,禁牧区每5年划定一次。

禁牧区以外的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和休牧制度,休牧期不少于45天。

严格落实草原分区用途管控制度

实行差异化用途管控,严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上线,严守草原生态保护底线。

严格落实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制度

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占用草原。

完善草原确权承包经营机制

推进草原“三权分置”工作,明确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

建立草原数字化监管新机制

构建空天地一体化草原生态数字监管平台,健全草原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草原数字化监管水平。

稳步推进国家重大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加强项目管理,加大治理区后期管护,不搞破坏式、应急式、低水平修复。加强草原资源保护、退化草原治理、生物灾害防控、草原防灭火工作。

提升草种业发展水平

加快形成“育繁推一体化”发展的草种业。

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完善草原保护制度,健全草原保护修复制度体系。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还就草种业发展、草畜平衡等问题答记者问。

问:

如何实现全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45%的具体目标?

切实加强草原保护。依法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红线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要求,探索创新草原保护新机制。

切实加大草原修复。做好工程建设,坚持分区实策,适度发展人工饲草地。

强化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控。

切实提升草原科技支撑水平。构建产学研推用协调机制,推动草原生态保护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问:

如何加快发展草种业?

在自治区《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的第十七条和十八条用较大篇幅阐述了我区在草种业集中发力的几个环节。

主要包括草种质资源保护、草种业科技水平提升、草种供种能力提升、草种监管能力提升四个方面。

问:

在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方面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一是实行数字化监管。实现“一网通览全局、一键调度工作、一屏辅助决策”。

二是实行网格化落责。形成统一布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覆盖草原全域的草原网格化落责管理体系。

三是实行法制化规范。《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有效解决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

下一步,内蒙古将继续聚焦“一线一区两带”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着力提升草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巩固和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