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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公开征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线索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  4月22日,记者了解到,为深入开展呼和浩特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开征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犯罪线索。

据介绍,征集线索范围包括:1.无证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2.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3.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进行销售、使用的;4.未经批准擅自存储药品、医疗器械的;5.编造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的;6.通过互联网违法违规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7.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出租出借证照等手段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8.中药饮片、中(蒙)成药生产过程中掺假使假、非法添加、染色增重、虚假投料的;9.销售、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的;10.销售、使用过期、变质、假冒、无中文标识化妆品的;11.其他影响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12.协助借他人名义冒名购药并纳入医保支付;13.串通参保人员虚假消费兑换现金骗取医保基金;14.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12315或者110等途径提供线索的,各级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和医保部门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