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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故辱骂暴力威胁防疫人员 呼和浩特一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惠)  4月15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的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酒后无故辱骂、暴力威胁防疫工作人员,拒不配合防疫工作,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当日,玉泉区人民法院在武川县法院、武川县看守所的配合协助下,采用线上视频与线下审理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

公开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3月11日21时许,被告人王某酒后乘坐出租车停在玉泉区贾家营小区门口,小区卡口防疫人员按照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政策,查验其健康码、核酸证明等。被告人王某无视小区卡口防疫工作要求,造成车辆拥堵。后防疫工作人员上前查看情况并对其车辆进行疏导,要求出租车尽快驶离。在此期间,被告人王某辱骂、威胁贾家营小区防疫工作人员,随后持啤酒瓶下车,用啤酒瓶击打防疫工作人员,之后被赶来的其他防疫工作人员制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酒后无故辱骂、暴力威胁防疫工作人员,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阻碍疫情防控公务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措施,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