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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院10项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推动实现诉讼事务一网通办、开启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统一全区行政审判裁判尺度……”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内蒙古高院“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推出的10项务实举措。

这些务实举措主要包括:推动实现诉讼事务“一网通办”,引导、帮助涉企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网上缴退费、在线送达等智能化平台,办理诉讼服务事项。推行涉企纠纷案件无纸化审理,涉企当事人网上立案已提交电子诉讼材料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发布会现场

全区法院设立“绿色服务窗口”,涉企案件立案审核时加盖“绿色直通车”标识,确保立、审、执各环节快速运行。对缺少非法定材料的案件进行“容缺受理”,先行立案并一次性告知补充完善。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及时办理诉讼费缓交、减交手续。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受理民事、行政涉企“绿色直通车”案件32476件。

推动“法院+”多元解纷机制落地落实,协调工商联等部门参与涉企纠纷诉前在线调解,快速解决纠纷。在审理阶段,落实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对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缩短审理周期。强化审判流程精细化管理,提供审核诉前、诉中保全财产目录清单服务,全流程在线办理,加快保全效率。在执行阶段,加大拖欠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力度,严格把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标准,提升执行完毕率和实际到位率。

完善涉企行政争议“解纷链条”,发布涉企行政案件参考性案例,统一全区行政审判裁判尺度。通过建立“法官工作站”、畅通服务热线、拓宽诉讼服务到指尖、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释法说理定纷止争五大举措,切实支持和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