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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我们的工作更进一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就更近一步” —— 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

上门听证释法说理     

能动履职护航发展    

为认真贯彻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部署要求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阿盟检察分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八条措施》,4月8日,阿左旗人民检察院主动将听证室“搬”到涉案企业所在地,对一涉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上门听证。

本案犯罪嫌疑人在疫情背景下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拖欠农民工工资,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承办检察官经过充分审查行政执法、侦查部门以及工商联提交的关于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为当地安置剩余劳动力、按时纳税,以及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等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的证据后,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在充分考量案件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诚信建设影响后,阿左旗检察院还适时扩大听证范围,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行政机关负责人、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以及值班律师等各方代表作为会议参加人;并通过新闻媒体采访、公众号发布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公平正义通过公开听证以更广泛的视角传达到社会各界,力求实现以听证化解矛盾,以听证助力普法。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向听证代表进行汇报,从检察机关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稳妥处理涉企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等角度阐明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与会人员听取案情介绍,以及对涉案企业拟处理适用的法律依据,通过向企业询问了解现有的生产经营等情况。

“检察机关坚持宽严相济,不枉不纵,释法说理充分,并且考虑疫情影响及案件对当地的影响上门听证,彰显了司法温情,也有利于企业发展。”受邀参会的听证代表一致表示同意检察院拟作不起诉的意见,充分肯定阿左旗人民检察院在保障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举措,同时叮嘱企业经营者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此案为戒,守法经营、规范运作,在发展企业的同时为地方经济积极贡献。拟被不起诉人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举措表达谢意,并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努力回报社会。

此次听证会,通过充分听取意见、全面释法说理,加强对企业的普法宣传、警示教育,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实现了以“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展示检察机关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审慎、规范办理涉企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同时也是全盟检察系统在最高检规定探索公开上门听证之后的首例上门听证,通过实践这一“新”途径,让人民群众更进一步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让公平正义更可听、可触、可感。

今后,阿左旗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每一起刑事案件和每一个诉讼环节之中,常态化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并不断探索更加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