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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 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37项重点任务,明确要深入实施粮食稳产增产、耕地保护和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农牧业品牌提升、种业振兴、奶业振兴六大行动等具体举措,并列出55项具体指标。

监制/弓春伟 王玉甫

审核/丽霞 张瑾   

责任编辑/浩子

记者/白宇

[责任编辑:姚亚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