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KHRtTl_955oOyoX7oipeg
提取码:0cdu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开发区汇金道2号;联系电话:0471-6227824)
北京中企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16号院;联系电话:1538972811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为公民的,可为呼和浩特金山热电厂扩建配套 500千伏送出工程沿线的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县的居民;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为企业填写。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方式:通过QQ邮箱发送或将公众意见表递交到建设单位
途径:网络及其他
联系人:杨工;QQ邮箱:406599250@qq.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开发区汇金道2号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