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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文旅场所防控不到位、未经允许私自营业将从严处理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王树天 记者 刘 惠)4月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5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A级景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物经营场所、影院等场所恢复开放,其他文旅机构、人员密集娱乐场所,如旅行社、KTV、酒吧、网吧、台球厅等仍暂缓营业。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未经允许私自营业的文旅场所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据介绍,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明确了复工复产标准、开放范围和条件,同时成立了6个工作组,指导检查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要求各开放场所持续做好通风、清洁、消杀等卫生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限流、预约”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严格执行预约、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核验“青城码”、接种疫苗凭证等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及场所要配备新冠病毒抗原自检试剂盒。

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文博单位要利用数字资源,通过网上展览、在线教育、网络公开课等方式,不断丰富完善展示及内容,提供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A级景区先开放景区室外部分,既有室内也有室外部分的景区先开放室外部分;影院要对入场人员实行核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双登记”,严禁任何社会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所,严禁任何未经扫码核验、体温检测及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场所。

各场所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规范服务,暂未允许开放的场所,不得私自开放。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未经允许私自营业的文旅场所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