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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的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开放了,想去先来看看有啥规定

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将有序开放部分文化旅游场所,在恢复经营活动的同时,相关部门是如何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在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35场)上,呼和浩特市文旅广电局副局长陶明杰介绍了相关情况。

陶明杰说,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有序恢复文化旅游场所经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A级景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物经营场所、影院等场所将恢复开放,其他文旅机构、人员密集娱乐场所,如旅行社、KTV、酒吧、网吧、台球厅等仍暂缓营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成立专班,加强督促指导。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复工复产标准、开放范围和条件,扎实有效指导行业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同时成立了市文旅广电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文旅市场、A级景区、公共文化场所、文物文博场所、广电行业场所和复工复产督导检查6个工作组,指导检查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二是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第一,各开放场所要持续做好通风、清洁、消杀等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严格落实“限流、预约”要求,合理设置人员接待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引导消费者保持“一米线”社交安全距离。严格执行预约、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核验“青城码”、接种疫苗凭证等规定,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及场所要配备新冠病毒抗原自检试剂盒。第二,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文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引导进入场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要利用数字资源,通过网上展览、在线教育、网络公开课等方式,不断丰富完善展示及内容,提供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A级景区本着先开放景区室外部分,既有室内也有室外部分的景区先开放室外部分,室内区域暂不开放的原则进行开放。场所消杀要全面彻底。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错峰游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影院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通风消毒,做好清洁消毒,确保场所每日有效消杀、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可在电梯口、售票处和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设立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观众分散进场、离场,避免人员瞬时聚集;对入场人员实行核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双登记”,严禁任何社会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所,严禁任何未经扫码核验、体温检测及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场所。第三,各相关单位和旗县区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各级宣传(新闻出版、电影)、文化旅游、体育等管理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控。各场所要严格遵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规范服务,暂未允许开放的场所,不得私自开放。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未经允许私自营业的文旅场所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记者郑学良 王雅静)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