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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司法局实施人民调解“四大工程”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年初以来,赤峰市司法行政系统紧跟上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头号工程,在人民调解领域突出亮点、狠抓重点,推动实施四大工程,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落实。

开展走访调研,实施引擎工程。紧扣全市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开展“塞外枫桥”司法所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验收、“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大研讨等活动,开展走访调研,通过实地走访、与基层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座谈交流、查阅调解卷宗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专项摸排,实施护企工程。结合全市正在进行的“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和“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摸排,有效推动人民调解助力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涉企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深入辖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产业园区及专业市场走访调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劳动工资、工伤事故、破产倒闭以及低小散整治、环境保护等引发的纠纷。扎实做好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涉企矛盾纠纷苗头隐患,登记并加强与企业有效联系沟通,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等平台优势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全力化解涉企特别是涉中小企业矛盾纠纷,共化解涉企矛盾纠纷329件。

开展培训评选,实施培养工程。一是结合全市法律志愿服务进乡村“1155”工程,在调解员队伍中深入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举办人民调解员暨“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提升其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制定《赤峰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基层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实施办法 (试行)》,指导各旗县区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抓好培训选树工作,不断发掘、甄选人民调解员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选树培养对象,培树一批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并对赤峰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工作起到推动作用的先进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年内组织开展先进典型选树表彰评选活动,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集中展现赤峰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新作为,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作机制和可推广可复制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为赤峰司法行政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注入了强劲动力。

开展品牌宣传,实施品牌工程。一是创新“融媒体+”宣传模式,结合《赤峰市司法局 赤峰广播电视台开展媒体合作实施方案》,围绕“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特色”、“司法行政机关发挥指导作用”、“联调联动工作亮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成效”、“互联网+人民调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等内容,在《法治赤峰》栏目推出人民调解本地化经验的节目,不断放大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效应,讲好“枫桥经验”赤峰故事。二是开展“唱响塞外枫桥主旋律•人民调解在身边”集中宣传,通过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塞外枫桥”品牌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赤峰市司法局 供稿)

[责任编辑:孙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