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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达拉特旗警方严惩不贷!!

露天焚烧秸秆危害多!不仅污染空气,加剧雾霾发生还会严重影响人体健康而且容易引发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构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露天焚烧秸秆,后果很严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违者将依法处以5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达旗已有多人,因为“露天焚烧秸秆”被处罚。

案例一

3月13日16时,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村民韩某在自家耕地内焚烧玉米秸秆和杂草不慎引发火灾,造成大面积田地过火,直接威胁周边村落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二)项之规定,韩某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达拉特旗公安局依法对韩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

3月10日,王爱召镇三份子村村民刘某在自家土地里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王爱召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制止,刘某立即灭火并承诺不再焚烧秸秆,后刘某自愿接受了处罚。

达拉特旗公安局提醒您:

正值春耕,为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