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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社会公信力,3月15日,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联合集宁区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共促消费公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以悬挂宣传横幅、摆放消费警示牌、现场答疑解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农贸市场、商场、企业等消费领域开展宣传,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共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共同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治新局面。

在集宁区康泰惠民园,工作人员向广大商户和来往群众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并就消费维权知识和辨假识假等常识向群众作详细讲解;在维多利商场、国大药房、汽车4S店等消费场所,工作人员一边向来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一边认真解答消费者问题。同时,根据消费者的咨询现场进行消费体察和监督工作。

“一直以来,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坚持‘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工作导向,以创建‘放心消费在乌兰察布’为抓手,积极推动民生消费领域经营者参与消费权益保护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举办3·15宣传活动,旨在增强消费者合法维权意识,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共同营造积极蓬勃的消费新局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袁靖表示,后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继续完善消费舆情常态化监测、分析、处置、反馈机制和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行动指南,提高消费监督效能,持续加强消费维权知识普及,进一步提高群众维权意识,打造公平诚实守信的消费和经营环境。

“我们商场内设置了3·15消费服务平台,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及时跟踪处理。同时还设置了线上服务平台,及时反馈消费者反映的情况。”乌兰察布维多利广场副总经理王慧茹介绍,所有进驻维多利商场的产品,进场前必须提供商品质检报告和品牌授权书等相关证件,这样既保证了商品质量,也守护住了安全消费的底线。

“现在买药比较放心,质量有保证,价格也合理。”正在集宁区国大药店购药的市民马新文说,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在已经深入人心,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会想到消协,这不仅保障了老百姓的消费利益,更形成了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

活动中,广大市场监管人员一致表示,要始终秉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有效整合投诉维权资源,积极扩展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维权调解、仲裁服务、法律援助、媒体监督”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动员全市上下积极投入和参与到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活动中,充分发挥消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努力打造成开放、发展、健康、安全、放心、绿色、和谐的消费城市。

据了解,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拓展维权渠道,为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努力。2021年全市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2230件。其中,咨询1758件、投诉345件、举报275件,解决率98%,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做到了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同时,在全市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倡议书90多条。此外,受理转办政务12345便民热线工单13件,办结率100%;12315平台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共计8574件。其中,咨询3639件、投诉4045件、举报890件,办结率为97%。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李璟 )

[责任编辑: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