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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少捕慎诉慎押 察右前旗检察院办案有温度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 近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对一名自愿认罪认罚的涉案小微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将“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全面融入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使涉案企业感受到了检察的温度。

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的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为一家小微企业负责人,基于这一情况,办案人员在全面依法审查证据的基础上,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解答》,鉴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已履行到位,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综合考虑该企业当前的发展情况以及对当地人员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办案人员换位思考,切实从企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责任编辑:贾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