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马丽侠) 近日,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一电焊部经营者因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被拘留10日。
据兴安盟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吴阿丽介绍,近日,科尔沁右翼中旗有一电焊部发生火灾,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在火灾调查中发现,该电焊部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电焊部经营者陈某某处行政拘留10日。
消防部门提醒,禁止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遇到高热、摩擦、冲击等外力作用或受其他因素影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气体和热量,同时伴有巨大声响、爆炸等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