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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法院开展“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决策部署,践行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根据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2月22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召开“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动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宇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宇院长宣读了专项执行行动方案,对采取的各项行动进行了细化强调,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相关理论和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要直面问题,从各金融机构实际需求出发,坚持精准服务,确保行动不走过场;三是要明确目标,摸清涉金融执行案件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区分标的大小及“是否查控到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因案施策,繁简分流、厘清重点,努力提升执行质效。

此次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至5月31日结束,全体执行干警通过开展集中执行、夜间执行、周末执行等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加快执行速度,对涉金融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加大惩戒和打击力度,为化解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贾虎 王海亮)

[责任编辑:王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