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2年2月12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培忠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十五届以来工作回顾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旗帜鲜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坚定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始终紧跟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实际,立足“四个机关”职能定位,立良法、求实效、助改革、谋善治,圆满完成了本届人大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本届常委会共召开会议36次,制定法规7件、修改法规15件、废止法规7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90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93项,开展执法检查12项、专题询问8次、工作评议4次、跟踪监督、督查7次、专项视察和调研280余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22项。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赋予人大的新使命和新任务,为首府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高站位自觉,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作表率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机关的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理论武装。常委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紧跟核心的政治自觉,把“两个确立”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序有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精心组织实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各项重点工作,立足常委会职能担起“走在前、作表率”的光荣使命。全面落实市委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本届以来向市委请示报告73次,主动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履行党组政治责任。常委会党组突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功能,加强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建立党组会贯彻落实机制,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逐一制定贯彻落实意见,跟踪督查。全面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修改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并严格遵守执行,促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在书写首府发展新篇章上作表率

常委会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始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为内蒙古确定的战略定位,为首府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贡献人大力量。

围绕落实“筑牢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定位要求,以法治护航生态安全、绿色发展。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全国首部耕地污染防治专门性法规,注重耕地土壤环境和耕地资源共治,促进首府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禁止五类建设活动和十种破坏环境行为,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把生态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制定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有效缓解我市水资源短缺问题。制定湿地保护条例,在湿地保护范围、责任主体、名录管理、湿地恢复等方面创新制度设计,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听取审议水资源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将生态类议案列为重点议案进行专门督办,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推动环境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对我市河道污染治理和黑臭水体治理、燃煤散烧治理等工作进行调研,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开展重点监督,经过综合施策,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园林绿化成果进一步巩固,各项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围绕落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定位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常委会把学习宣传和深入贯彻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引导全市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切实推进首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广阔。对涉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地名条例、中小学规划建设条例等11件法规,废止民族教育条例、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对全市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发展、民族幼儿园建设、民族体育运动事业发展等工作进行视察,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地落实。针对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实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工作开展多次专题调研。印发《关于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意见》,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培训,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强民族团结中的优势作用,巩固和发展首府民族团结大局。

围绕落实“两个基地”定位要求,推动培育“六大产业集群”。常委会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围绕培育以乳业、草种业为龙头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目标任务,出台工作方案,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计划表,召开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专班工作会议4次,外出招商4次,对接企业16个,接待来访企业13个,召开网上招商洽谈会8次,涉及企业11个,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截至2021年12月,集群发展方向清晰明确,补链、延链、强链项目逐步扩充,一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初定目标圆满完成。

围绕落实“一个桥头堡”定位要求,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对口岸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调研。作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把近年来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听取审议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公安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及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发挥常委会整体合力,推动营商环境细化深入。为推动决定落地,常委会紧扣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便民利企9条措施,暗访办事大厅、办事窗口,多次与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展座谈,找问题,想对策,助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关乎首府形象”新风尚。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打造首府高品质生活中作表率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艰难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常委会牢记“人大是人民的人大”,坚决站在一线进行斗争,扛起应尽的政治责任。

全力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抗疫大战中彰显人大担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常委会领导率先垂范,多次深入包联地区调研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机关干部闻令而动、勇毅前行,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医疗卫生界代表奋战一线,企业界代表捐款捐物1700余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机关党员组建“党员突击队”进驻包联社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共同构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铜墙铁壁。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常委会协调筹措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200余万元,积极联系代表和爱心企业捐资330余万元,发展乡村振兴产业、帮扶贫困农户、扩建乡镇卫生院,在扶贫一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协调资金45万元,为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新建“党史路”,打破“出行难”“销售难”瓶颈,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持续发力。

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助力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有针对性地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展、工业经济发展情况等20余个专项报告。对政府债务管理、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积极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从支出预算向政策拓展,听取审议我市预算、审计等工作情况报告,认真审查和批准决算,重点审查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及预算决议执行情况、重点支出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倒逼政府把钱花在“刀刃”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2018年首次听取审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预算绩效的监督。深化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2020年将和林格尔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预决算正式纳入监督范畴,预决算审查范围进一步拓展。提升预算审查监督能力,2021年我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自治区、市、旗县区三级数据纵向贯通,实现了市本级预算全过程监管。始终关注“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问题,听取审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乳业重点项目建设等9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重点调研,加大财政“三农”投入,推动解决农村发展瓶颈问题,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紧贴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加快推进民生领域立法。制定房屋使用安全条例,建立房屋检查排查、应急处置、执法监督等综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老百姓住房安全。制定促进蒙医药发展办法,建立蒙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加强人才培养传承,支持创新发展。修改养犬管理规定,规范犬只经营活动以及养犬人行为,有针对性地解决犬吠扰民、犬只伤人、违规遛犬等问题。修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细化完善城市管理内容、助推提升城市品质。修改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转变。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增设处罚,首次实行“两审三通过”,以立法的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助力首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并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依法履职,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文明程度、改善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围绕“食”,连续8年聚焦食品安全问题,听取审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情况、食品安全审议意见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等工作报告,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题询问,要求政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巩固完善监管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围绕“住”,听取审议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办证难”等多项工作情况报告,对保障性住房、供热、老旧小区供排水管网及二次加压设施维修改造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切实保障老百姓住房安全。围绕“学”,听取审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对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医”,听取审议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养老保险工作情况报告。对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保就业稳就业情况、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宗教和外事及侨务等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深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时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创新实践,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抓手。2019年以来,常委会根据中央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工作指导,按照“试点带动、逐步推广、全面覆盖”的步骤,推动旗县区作出实施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共票决出534件民生实事项目,用民主参与、民主票决、民主监督的方式做好、做实,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显示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蓬勃生机,推动了政府民生领域决策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高度融合。

四、助力提升首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推进法治首府建设中作表率

常委会立足新方位新目标新任务,聚焦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规范高效司法监督体系、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等重点,扎实推进法治首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引领社会治理先行示范。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专项整治基层“微腐败”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全市审判机关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等多项工作开展监督。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督导,常委会主要领导先后11次赴市检察院、和林县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等方式开展督导。坚决扛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治责任,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净化政法队伍取得扎实成效。

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开展民法典巡讲15场,开设《说法论典》专题栏目54期,综合全平台浏览量超过9000万次,邀请法律界人大代表答疑解惑,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审议“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要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着力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新闻发布会、贯彻实施座谈会、电视访谈等方式,加大乡村振兴促进法、耕地污染防治办法、养犬管理规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举办大青山前坡生态保护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大型宣传活动,倡导全社会做生态文明的推动者,做生态保护的参与者。依法推进备案审查,将市政府和旗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报备范围,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依法落实市委重要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市委提名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依法做好“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人员任免工作,严格履行任前法律考试、任职表态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提高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本届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3人(次),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61人(次),为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中作表率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属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中。

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组成9个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深入9个旗县区进行现场指导。在各方面努力下,全市登记选民192.2万人,参加旗县区代表投票选举的选民达166.1万人,参选率为86.4%;乡镇登记选民86.4万人,参加乡镇代表选举的选民达72.1万人,参选率为83.4%,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拓宽人大代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渠道。完善“双联系”制度,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主题月活动、领导干部代表参加接待选民活动、“人大代表在行动”系列主题活动等,丰富代表履职内容。全市104个人大代表之家提档升级,充分利用“家”的平台定期开展代表活动,织密代表联系选民的网络。积极探索包括基层党建阵地、立法联系点、职工之家等其他基层阵地形式与人大代表之家相融合。建成法律界、教育界、企业界、医药卫生、农牧业、民营企业、生态环境7个专业人大代表之家,发挥代表专业优势,凝聚各行业集体智慧。

丰富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围绕我市中心工作、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开展调研,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本届以来,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人大工作者分层次、分类别举办培训17次,近3100人(次)参加,组织代表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培训12期,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不断规范办理程序、完善督办机制、提升办理质量。本届以来,11件议案、1781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将符合立法规范、条件成熟的议案纳入立法计划。优化“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及履职平台系统”,注重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信息化。建立代表建议主任会议重点督办流程、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评价、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情况工作评议等工作机制,推动建议管理精细化和办理高效化。丰富建议督办形式,探索市、旗县区两级人大代表联合督办新模式,通过市属主流媒体和人大网站,公布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代表满意率逐年提升。

扩大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有序参与。安排350余人(次)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全国、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和采纳列席代表意见建议,畅通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之间的信息渠道。邀请代表参加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执法检查座谈会、代表建议督办会等会议。加大开门立法力度,完善网络公布法规草案、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坚持公民旁听、网络直播、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做法,拓宽公民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本届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5件(次),及时转办督办重要信访件,努力回应群众关切。

六、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加强自身建设中作表率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立足“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加强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智慧党建、规范党建、活力党建、温暖党建“四维一体”的机关党建新模式,打造“惟公惟民、科学立法、有效监督、保障履职”的党建品牌,机关党委荣获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抓好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提升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工作能力。主动配合市委第三巡察组集中巡察,积极接受“政治体检”,对出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履职能力。提升整体工作质量,常委会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多项工作在自治区人大系统中走在前、作表率,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自治区人大系统信息考评中位居榜首。连续四年通过人才引进、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财经、中文等领域专业人才,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抓好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举办专题讲座68期,坚持办好“人大讲堂”、基层立法联系点培训班、立法工作培训班、财经工作培训班、机关干部新闻信息培训班等,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持续加强“智慧人大”建设,推广移动办公、电子会议系统,依法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不断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人大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聚焦宣传人大制度,举办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征文活动,展现40年来履职的生动实践。全力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各项责任,利用电视台、报纸、人大网站、首府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对人代会、常委会会议和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宣传报道,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声音。

密切工作联系。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积极配合开展履职活动,认真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成功承办呼和浩特地区三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文艺汇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艺汇演,生动展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特色亮点。与旗县区人大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以召开现场会、座谈会、调研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同。印发《呼和浩特市建立和完善街道居民议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夯实人大工作基层基础,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不断增强。

本届以来工作体会

发展历程鼓舞人心,实践经验弥足珍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回顾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稳步前行。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要求,保障人民平等发展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首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始终拥有深厚坚实的根基,我们的事业才能不断走向新的胜利。

必须坚持依法履职,提升依法治市建设水平。人大及其常委会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负有重大职责。必须充分发挥首府人大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中的重要作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才能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进首府法治建设、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主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职责所在、担当所向。必须紧紧围绕事关首府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谋划推动人大工作,坚持市委工作摆到哪里,人大就在哪里发力,围绕中心确定工作思路,才能增强人大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必须坚持依靠代表,永葆代表工作不竭源泉。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充分发挥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激发人大工作活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巩固完善的,也必然要在党和人民的创新实践中不断实现新的发展。必须把坚定制度自信与坚持改革创新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四个机关”建设目标任务,才能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工作实践创新。

各位代表,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得益于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也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尽心履职,离不开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警备区和各级人大的协同奋斗,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全市各族人民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坚定信念思奋进,永葆初心有担当。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盼、与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立法的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需要提高;监督选题需要优化,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需要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然有薄弱环节,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持续提升等等。面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应当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同志们: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我们踏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提出的“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坚决扛起“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责任使命,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助力实施强首府工程,为首府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 草原都市”亮丽风景线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毫不动摇将“两个确立”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大论断,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人大系统要把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和首要政治任务、政治原则、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在人大工作各环节全方位。要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两会”精神,特别是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在参加自治区人代会呼和浩特市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强化首府意识和责任担当,把握履职导向,突出为民宗旨,在融入和服务大局中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与支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决守好政治安全、民族团结、生态改善、社会稳定“四条生命线”,以新作为展现工作新气象,努力把新时代人大工作做的更加扎实、更富新意、更有成效,为首府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遵循立法权限,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做好地方立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常委会将继续注重对法治需求比较迫切的地方特定性事务进行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增强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健全法规草案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增强民意和认同基础。持续推进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在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的基础上,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生态文明、历史文物保护、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重要领域立法,制定禁牧条例、长城保护条例、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打造生态宜居首府;继续审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建立城市精细化治理长效机制;废止牛的人工授精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维护法治统一;对志愿服务条例的制定、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进行立法前期调研,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立法后专项调研,让立法更符合实际,更具针对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用好宪法赋予的监督权

聚焦市委决策部署和民主政治建设实际,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围绕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决守好生态改善生命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两个屏障”战略定位和“美丽青城”发展目标,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上展现新担当。听取审议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全市水资源管理情况的报告,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助推首府生态文明建设率先高质量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为使命,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刚性,有效推动首府生态文明率先高质量发展。

围绕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坚决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纲”,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听取审议我市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情况的报告,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外事和侨务等工作进行调研,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心呵护好新时代“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

围绕构建高效能治理体系,坚决守好社会稳定生命线。深入贯彻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上“扛责任”,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预算、决算、审计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综合报告,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及产业集群发展,对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市培育以乳业、草种业为龙头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围绕司法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审判机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安机关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

围绕打造区域化中心城市,坚决守好民生改善生命线。在“打造首府高品质生活上”提质效。围绕“宜居”城市建设,对全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专题视察,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自治区反家庭暴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做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围绕“宜业”城市建设,听取审议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报告。围绕“宜学”城市建设,对职业教育法开展执法检查,对新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调研。围绕“宜养”城市建设,听取审议居家和社区养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宜游”城市建设,听取审议我市推进全域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对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提升首府首位度。

四、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开展走访代表活动,征求代表意见,及时办理反馈。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利用好“人大代表之家”,发挥好代表小组作用,支持和推动各级人大代表创新联系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强代表和选民的联系,保障选民诉求及时传达。进一步做好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工作,推动政府建立议案建议办理进度和处理意见公开机制,接受代表和群众监督。深入开展“双联系”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激励、考核机制。

五、坚持深化“四个机关”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加强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政治建设、依法履职、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增强斗争和狠抓落实的能力,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的政策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的声音,成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干”字当头,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断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不断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各项工作制度,成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依托数字化技术,加强网上代表联络站、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丰富民主民意表达载体,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同志们!不忘百年奋斗路,砥砺奋进新征程。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担当,赓续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荣光,为打造“美丽青城 草原都市”贡献更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孟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