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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三家企业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最高罚款59万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刘  睿)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2月16日,该局公布了一批处罚决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土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呼和浩特市乳清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切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分别处以59万、8万、8万的罚款。

据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额尔德木图介绍,以上三家企业违反了相关规定,生产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食品,市场监管部门经过立案调查取证现向社会公开曝光处罚决定。额尔德木图说,内蒙古切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15日共生产了14箱(每箱50袋)食品,其中3箱标注虚假生产日期,3箱价值才900多元,罚款8万元,付出了沉重代价。今后,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查处及曝光的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优化首府营商环境,维护首府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