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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共赢 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资本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

近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致感谢信,感谢该局在资本市场有效合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年,全区43家企业108只债券按期兑付资金1104.45亿元,利用资本市场实现债券融资975亿元,同比增长30%。2021年内蒙古在上交所发行地方债477.7亿元,内蒙古企业在上交所发行公司债5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15亿元。拟上市企业明显增多,新增6家辅导备案企业。

过去的一年里,“大商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在我区开展,涉及玉米和生猪两个品种,惠及农户6799户,通过推动“保险+期货”农产品成本保险模式,在提高农牧民收入、支持内蒙古乡村振兴、助力保供稳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记者  王冠静)

[责任编辑: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