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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直播平台加好友骗钱 一女子获刑三年半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马丽侠)  记者1月26日从赤峰市元宝山区法院了解到,近日,元宝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一女子通过直播平台加好友实施诈骗,被判刑三年半。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一直靠打工维持生活。2021年2月,刘某与被害人杨某通过快手直播平台认识并添加了微信好友,二人日渐熟悉,也让刘某生出了不法之心。几个月后,被告人刘某编造其生病住院做手术、出门找人要工资等理由,骗取杨某人民币79700元,并将伪造的诊断书照片发给杨某,之后又以刘晓凤的名义用虚假身份号码出具了欠条。案发后,被告人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继续向被告人刘某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9700元返还给被害人。

[责任编辑:章颖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