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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限时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汤  军) 赤峰市人民政府近日发布了《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赤峰市中心城区的红山区自通告发布之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据了解,赤峰市此次限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1月4日~3月13日,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为此,红山区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