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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还套牌 五原县一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罚款3500元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白忠义)  无证驾驶套牌车被查获,五原县一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500元。

1月15日,五原县交管大队民警在709县道162公里700米处对一辆牌号为蒙L5162*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其号牌信息与该车特征不符,遂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但驾驶员张某无法提供其驾驶证。

经查,今年65岁的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张某说,该车是自己前段时间花3000元购买的二手车,因自己年纪大不懂法,在购买时并未到相关部门查询车辆信息,对自己使用他人车辆号牌一事并不清楚。同时,他以为自己只在农村道路驾驶,不需要驾驶证,便驾车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最终,交警部门对张某无证驾驶套牌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