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城管走街串巷、社区入户宣传、学校开展家庭宣讲——多方位宣传“禁燃令”共同守护“青城蓝”

城管执法人员宣传“禁燃令”

“禁燃烟花爆竹、禁堆旺火不仅能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且对环境有很重要的意义,我们过节绝不燃放烟花爆竹,如果发现有人燃放,也会上前制止。”“我是党员,更应该带头,还会动员亲朋、邻居加入禁燃的行列。”1月14日,在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的禁燃宣传活动现场,不少商户、市民纷纷表态。记者了解到,自1月14日起至3月20日,我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为进一步推动禁燃工作,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丽青城,赛罕区多管齐下加大宣传力度,让“禁燃令”深入人心。

确保户户知晓“禁燃令”

“您好,这是咱们赛罕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您仔细看一下。”1月14日,在前达门路锦绣福源小区东门,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正在挨家挨户地向商户宣传“禁燃令”,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

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纪检宣传股工作人员董家鹤介绍,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社会文明进步。赛罕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连日来周密安排,集中力量走街串巷开展宣传,呼吁市民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点放孔明灯,不堆燃旺火,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在春节期间,各大队会不间断地巡查,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为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城管执法部门向沿街商户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倡议书》之外,赛罕区各个社区对居民小区采取登门逐户发放“禁燃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材料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承诺书》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发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倡议,倡导市民自觉遵守“禁燃令”,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此外,赛罕区辖区内的多所学校也通过家庭宣讲的方式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宣传。

市民支持“禁燃令”

“以前过年、过节都会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有节日气氛,但是燃放爆竹过后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火药味,地面上还有爆竹碎屑,更重要的是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还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所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弊远远大于利。”市民周先生表示,今年我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他举双手赞同。

家住邮电长乐小区的孙先生今年已81岁,对于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他同样也表示理解和支持。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外科主任医师于海彬介绍,每年春节期间,医院都会收治很多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的患者,有的手被炸伤,有的耳朵流血,有的眼睛受伤。今年全市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受伤的人肯定会大大减少,医护人员也不会那么忙乱了。

美好家园创建需要每位市民共同参与,“青城蓝”需要人人守护,禁燃工作人人有责。敕勒川路街道万正尚都社区书记郭俊伟呼吁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采访中记者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工作,我市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加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和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行为。

(文/图 呼和浩特晚报记者 王英)

[责任编辑:张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