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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法院:开年首次巡回审判 不误农时力保春耕

1月12日,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人民法院纳林套海法庭在磴口县实验局二分场开展了今年首次巡回审判,对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原告赵某某诉称,被告李某某所种植的80亩土地为其2007年向农场承包的土地,但一直被被告占用,故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土地。为尽快解决纠纷,不延误春播,承办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将法庭搬进二分场办公室,就地进行了审理。

庭审过程中,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主审法官归纳了争议焦点,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引导当事人展开法庭辩论,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过大未能调解成功,法庭决定择日进行宣判。

近年来,磴口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涉农土地案件审判力度,通过现场勘察+巡回审判的方式,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司法便民和公正裁决。(陈海龙 贾梦楠)

[责任编辑:周婷]